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如何区分
转:厦门税务
热辣辣~
三伏天,是出现在小暑与处暑之间,是一年中气温最高且又潮湿、闷热的日子。连日来,全国天气被高温和降雨占据,中央气象台也是连日同时发布了高温和暴雨预警信号。
今年的三伏天长达40天!
一年中最炎热的时期已经到来,
在这一年中最热的时期,
人们通常会感觉不太舒服。
很多人会感觉自己
四肢沉重,困倦、懒散、萎靡不振,
汗出不畅、胸中烦闷、口腻无味,
甚至中暑……
如何才能让自己感觉舒服点?
防暑降温是第一大要事!
小编经常听到有些单位发放防暑降温费,有些单位发放高温补贴。那它们是属于同一种事项吗?答案是:NO!
防暑降温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
因此
防暑降温费确实是一种职工福利哦~
高温补贴
根据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可见,
高温补贴是一种工资,
且只有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才享有。
因此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不属于同一种事项,自然财税处理也不尽相同。
萌萌
防暑降温费是一种职工福利费,是人人可以享有的,自然会计处理理所当然应计入“福利费”或“非货币性福利”。
01
增值税
增值税处理方面,防暑降温费发放实物属于集体福利,如果发放物是外购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是自制的,需要视同销售。
02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应受14%比例限制。
0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防暑降温费,无论是实物还是现金,都是属于一种补贴收入,且不属于免税的补贴,故应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夏夏
高温补贴是一种特殊性工资,不是人人都能享有的。
01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高温补贴属于工资,因此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按工资薪金支出申报扣除。
02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和当月工资合并申报。
刚写完这篇文章,小编已经汗流满面,我深刻领悟到:晒车!晒房!晒吃饭!那都是毛毛雨。有本事中午出来晒太阳啊!晒糊你!打败你的不是天真,是天真热!到今天我才懂得,“哪凉快哪待着去”绝不是一句骂人的话,这绝对是最真挚的关怀,最深藏不露的关爱!
温馨提醒大家:
天气炎热注意防暑,
同时要正确申报相关涉税事项哦~
财税园链接:
高温津贴财务税收处理 |
单位发的这15种补贴/补助可不缴个人所得税 |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餐费补贴能否税前扣除? |
转载 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不是一回事,财税处理需要区别对待! |
通讯费补贴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
职工各项福利、补助个人所得税风险防范与筹划技巧 |
感谢关注财税园公众号